校長信箱来信须知
请您在填写信件内容前,仔细阅读校長信箱来信须知。
第一条 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来信真实客观、诉求合理、语言文明,不得有侮辱人格、谩骂攻击、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,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,不得从事其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。
第二条 来信必须事实清楚,填写真实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,以便学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。未填写完整真实信息的,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,不予回复。我们将保守、维护好来信人的个人信息和反映内容。
第三条 来信内容可以是涉及以下内容:
1.關系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問題;
2.反映有關單位、部門及個人工作、服務等方面的問題;
3.涉及學校改革、發展、穩定方面的意見建議;
4.其他需要學校研究解決的問題。
第四条 建议一事一信,以便于办理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和答复,提高效率。
謝謝您對學校的關心,我們將按照工作程序實事求是、依法公正地處理來信事項。